我的家庭 — 童年 — 我对潇洒军装的狂热 — 我想当海军军医 — 业士 — 军医之梦的破灭 — 选择攻读法律
我生于留尼汪岛。这颗 “印度洋的明珠” 原先叫做波旁岛。马里尤斯-阿里 · 勒布隆曾精彩描述过它的迷人景色和风土人情。谈起我的故乡,有人会问我:“你们的岛人口有多少?面积有多大?”我从书上得知,如果不算塞纳省的话,留尼汪岛就比法国最小的省份还要小。至于岛上有多少居民,我一向不甚了了。
不过,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波旁岛殖民化最初的核心主要是由来自法国的贵族家庭组成的:我们的国王们颁布过好几道诏书,保证贵族身赴海外“殖民”将无损其身份和体面。科尔贝尔执政时,极力主张向归属于法兰西王国的新领地移民,所以殖民者中也有农民。大革命时期,很多有性命之虞的所谓 “前贵族” 也纷纷逃到岛上避难。最后,还有各个阶层的法国人,他们怀着冒险家的心气飘洋过海。
我的外公就是如此。他是北方人,年轻的时候一心想当画家,最后却来到留尼汪岛碰运气,与一位年轻的姑娘结了婚。我外婆的父母是普罗旺斯人。我记得在外公留下的故纸堆里我曾发现过一封信的草稿,他在信中与一位身在法国的朋友谈起“神圣的安格尔”。我还从未见过谁用 “神圣” 一词来形容一个人,而外公却把它戴在一位画家的头上,这更加强烈地震撼了我。
我的爷爷奶奶却从未离开过旧时的法兰西岛省。我父亲来到留尼汪,以期进入一家公证人事务所工作,结果被录用了。他来岛几年以后成了家,生了十个孩子,我是老大。
很多异族人也渐渐在岛上登陆了:黑人、中国人、印度人、马达加斯加人。在这种形势下,白人最为关心的是如何保持其种族的纯净和风俗传统。因此,白人家庭极其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有一天,我听见诺埃米姨妈的一位朋友对她说,她刚才去找了中学学监,为她的儿子请一天假,因为她想让儿子陪她第二天到乡下去。
学监说:“行啊。您给他写个条子,就说孩子身体不舒服。”
“难道要教我的爱德华说谎不成!我一个当娘的,在儿子面前还不得羞死!算了,他明天上学去。”
至于对女孩子的教育,就更不用说了:礼仪要周到,仪态要端庄,一大套规矩,今天的人要是听了,非发笑不可。这种教育,我后来在巴黎的南美移民家庭里领教过。留尼汪岛当年的 “伴娘” 们,那些在女子寄宿学校里恪守故国礼数的可敬的修女们,至今还在伴随着来自智利、乌拉圭、巴拉圭的妙龄女郎。有件事我一直不会忘记:我见过一个巴西姑娘,一头秀发卷成大花盘在头上。我吃惊地问:
“小姐,您为什么不剪短发?”
“要是我把头发剪了,回到里约,别人会戳我的脊梁骨的!”
两年以后,我又见到了这位迷人的异国姑娘,一头短发活像圣女贞德。我真不敢说留尼汪岛现今的姑娘们都变成什么样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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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记忆把我带回到遥远的往昔,我仿佛又看见了那只鹦鹉站在栖架上。我当年真想拥有一片它的羽毛;不过,我见鹦鹉能用喙把那么坚硬的葵花子壳啄碎,就避免走近它。我年纪虽小,却注意到附近有一个黑人孩子总是模仿我做的任何事情。于是,我当着他的面揪下了小鸡尾巴上的一根毛,然后指着鹦鹉对他说:“多漂亮的羽毛,你也揪一片”。没想到小黑人儿一边后退一边扮鬼脸:“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就这样,令我垂涎三尺的鹦鹉羽毛我只好放弃了。
鹦鹉架吊在院中的那棵芒果树下。于是架子周围就长出了几株高大的向日葵,还有一些别的植物,像个小花园。有一天,我和一个弟弟因为花园的“主权”问题争执起来。诺埃米姨妈把我俩拉开,说:“咱们把鹦鹉架换个地方,让它再长出个小花园来,这样你们俩好一人一个。”我对我的保姆说:“我没见鹦鹉翻土,也没见它播种,它怎么就鼓捣出一个小花园来了呢?” “啊!那个小畜生,滑头得很哩。” 保姆回答说。不过我注意到鹦鹉在破壳取食的时候,也把很多种子撒在周围的地上,怪不得杂乱无章地长出了这么多植物,可又是多么漂亮的杂乱无章啊。
那时候我爱花儿真是爱得不得了。大人们要是哪一天满意我的表现,就会允许我摘几朵花坛里的花儿。啊,扎花束,何等快活的事啊!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大丽菊在我眼里不太像真花,我也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它的花瓣密匝匝的,貌似金属的缘故吧。可是多年以后,当雷诺阿把一幅玫瑰和一幅大丽菊摆在我面前让我选择的时候,唉!老实说,真是叫我左右为难。
我家的客厅里有一个玻璃橱,里面摆着些当地的稀罕物:有红嘴鸟的标本,有压在玻璃片下的蝴蝶,有贝壳,还有一些用菽菽藤 (1) 的秸秆扎成的 “花束”,涂得五颜六色的。诺埃米姨妈的水彩画画得很不错,这是她的朋友们公认的。她在她的画册子里就画了这些假花,为此很得意。
“花园里的花儿更好看。” 有一天我对姨妈说。
“你说得不错。可是用菽菽藤做成的花儿却永远也不会凋谢。” 姨妈反驳道。
后来我得知塞尚也是这么想的。他笔下那些姹紫嫣红的花卉原来都是照着纸花儿画的。
我想在花园里搞点儿自己的布置,为此跟父母纠缠不休。尽管我百般恳求,他们一直没同意,总是一成不变地说:“以后再说!……等你大一点儿的时候再说!”
我不想这么干等着,就叫保姆把鹦鹉和它的栖架依次吊到康乃馨、凤仙花和玫瑰花的花坛上方。就这样,各种花草粉墨登场,眼花缭乱的,看得我如醉如痴。我还有一只小黄猫。一天早上,我看见它蜷卧在一丛勿忘我的旁边。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互补色,可一见这幅猫卧花荫图,我的眼睛都亮了。
还有一天,我用雏菊和白蝴蝶花扎成一个小花束,觉得非常漂亮。我跑去拿给诺埃米姨妈看。
“你听着,” 她对我说:“千万别把白花和白花放在一起……这样搭配色彩不鲜明。”
“可是,姨姨,这不是同一种白……”
“不管怎么样,我再说一遍,这很单调。”
不过后来,我偶然听雷诺阿说,他就想描绘出一种白上加白的效果。
“这相当难。” 画家说。
我童年的雄心壮志之一是……当奴隶!我听大人们说,从前有奴隶,他们总是逃到树林里去。
“那,奴隶的保姆们会让他们走吗?” 我问。
“奴隶没有保姆。”
没有保姆,还可以一个人跑到树林里去,这该多有趣啊!可有一天,我看见一幅很古旧的画儿,画着一个黑人躲在椰子树上,树下围着一群猎人,几条猎犬疯狂地抓挠着树干。
“这是个逃跑的奴隶。” 保姆解释道:“他在等他的主人开了枪才下来。”
“为什么?”
“因为他盼着什么地方摔坏了才好,他就不用干活了。你明白了吗?他是个懒骨头。”
保姆的话打消了我孤身闯树林的念头:树林里没准儿会撞上逃跑的坏奴隶。从那以后,每次散步经过矮树丛的时候,我本能地将保姆的手攥得更紧了。
我从四岁开始就显露出了收藏家的才干。既然大人们明确禁止我碰屋子里的任何东西,我只好到花园里去找目标,因为那儿的东西谁也不当回事。我堆了一堆大卵石。有一天,当这项 “收藏” 已颇具规模的时候,我的这些宝贝突然不翼而飞了。原来大人们正在重新砌一堵墙,需要材料,我的石头就被运走了。
我于是撇下卵石,开始到处搜寻摔破了的碗碟碎片。我最喜欢的是蓝色的陶瓷片。可我的父母觉得这些东西太锋利,孩子们玩儿会有危险,于是我的漂亮的陶瓷片也无影无踪了。
这么说来好像我收藏什么都留不住似的。那时我还太小,尚未读过马克·吐温的《收藏回声的人》,要不然,这本书会为我展示出一幅幅多么美妙的幻景啊:只听我那些呱呱叫的藏品从我家的花园传到左邻右舍的花园里去。虽然我收藏什么都被搜缴得一干二净,至少我还可以自由自在地观赏留尼汪岛博物馆里的珍贵馆藏:贝壳啦、制成标本的狮子啦、老虎啦、飞禽啦,什么的。到法国以后我见到了活生生的狮子和老虎。唉!我几乎不敢说:这些真家伙们并没有激起我更多的敬畏之情。
在博物馆的院子里有一头豪猪,它倒是活的。花上一个苏,看管员就允许我们用一根小棍碰碰豪猪的鼻尖;只见它的刺直竖起来,看了真叫人心跳。豪猪的“经纪人”警觉地监视着我们,时刻准备着把一双双本能地伸向动物的小手擒住。“喂!小家伙们,当心点呀!别把 ‘猪毛’ 揪掉喽。”
我满六岁的时候,爸爸对我说:“你现在是大孩子了,你得跟着诺埃米姨妈好好学习了。”
我已经提到过好几次的诺埃米姨妈是妈妈的姐姐。她终生未嫁,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了侄子侄女们的教育上。妈妈家务缠身,姨妈就成了她的好帮手。姨妈对我们真是关怀备至,唯恐有失,就像母鸡呵护鸡雏一般:她罩着披肩把我们揽在臂弯里,活脱脱一只展开翅膀掩护孩子的小心翼翼的抱窝鸡。
姨妈这位老姑娘一直生活在对魔鬼的恐惧中。我经常看见她在胸前画小十字,还对我说:“孩子,这么做是为了保持心灵的纯洁,以免沦落为魔鬼的俘虏。” 她把《阿尔斯神甫生平》念给我听:只见魔鬼变幻出万般身形,无时无刻不在圣人身边兴妖作怪……
我们每次去比罗洛舅舅家的时候,我注意到姨妈在一幅画前面经过时也画她的小十字。画儿上画的是一位袒胸露肩的女子:这是一幅拉斐尔的圣母像的摹本。至于我呢,我并不害怕这位“夫人”,还天真地在心里说:要是魔鬼变幻成这个模样,也没什么骇人的。不过,有一天晚上,我被一种响动惊醒,好像是一种扒地板的声音。尽管屋子里很黑,我还是分辨出一个白的、像个小棍之类的东西,曲里拐弯地跑过了房间。难道是魔鬼现身了不成?我一声尖叫。一个女仆跑过来。我浑身哆哆嗦嗦,把已经停在板壁前的那个白东西指给她看。她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根蜡烛,怪腔怪调地大声说:“耗子把自己耍了,洞口太小,蜡烛拖不进……”
原来是一只老鼠在偷蜡烛!从那以后,我对魔鬼的畏惧就减了几分。
现在轮到爸爸接手我们的教育了。
爸爸顾念家人,温情一片。但他律己颇严,觉得严格要求他人也是理所当然的。在他看来,只有大学文凭才能确保子女们的前程。我并不厌恶学习,可我得承认,对有些科目来说,比如数学啦、地理啦、图画啦,我天生就不是那块料。尤其是图画,我最讨厌了。别的孩子们都在练习簿的白边上画满小人儿什么的,可我连一个小人儿也画不出。
饭桌上不谈别的,只谈作业的分数,考试的名次。我们一天到晚不得解脱。晚饭后,我们要背诵课文,检查第二天要交的作业。我和我的挨肩儿弟弟组成一对儿一起学习。爸爸对拉丁语和希腊语极其重视。要是他晚饭后没有检查完我们的作业,那第二天我们天不亮就得起床。我们举着蜡烛,从楼上的卧室走下来,爸爸已经在那儿等着我们了,手里拿着令人生畏的逐行对照的翻译……他如此关注监督子女们学业的进步,但我们并不领情,反而觉得自己很不幸。可我们的那点儿痛苦又算得了什么呢?爸爸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遭的罪多多了。
爸爸本是公证人事务所的一名小书记员,他为了扩充学识熬夜自学。当上公证人以后,他就只以读书为乐。可他的那些书,直到今天,我光想想书名就会起鸡皮疙瘩。我记得有笛卡尔的《逻辑学》,《方法论》,马勒伯朗士的《追求真理》。爸爸的性格在这种自省中变得冷淡了;他把某种类似于清教徒苦行主义的东西强加给身边的人。因此,虽然我们自小就信奉天主教,可就连最虔诚的信徒们在教义许可的范围内所能拥有的快乐,我们也无从享受。记得我十二岁生日时,妈妈根据一份少儿图书目录的介绍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选》。
“把书拿给我看看。”爸爸对我说。
他一见《皇帝的新装》这个篇名就大发雷霆:“怎么!这不是那个裸体男人的故事吗?……”于是就把书没收了。
最令爸爸恐惧的还是女人。有一次,一个剧团路过留尼汪岛,上演了一出《玛利亚或上帝的恩宠》。我的一个舅舅提议要带我去看,父亲毫不掩饰他的担忧:他认为要是我去了剧院,只要女戏子在台上一亮相,准会叫像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想入非非,那一年我十五岁啊!……至于家里的女佣人呢,我不说读者也能猜到,她们都是因为相貌丑陋才被挑上的。择丑录用的不仅仅是女仆。有一天,我为学英语的事对父亲说:“据说博卡日夫人有一套非常好的现代语言教学法。”博卡日夫人是位和蔼可亲的寡妇,年过四十,体态丰腴,在我那一双少年人的眼里,真是最诱人不过了。父亲没说话,狠狠瞪了我一眼。没过多久,他跟我说:“我已经给你物色了一位英语老师,她的发音比你的博卡日夫人还要标准……”真的吗?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父亲请来的英语老师热丽叶小姐,丑得实在是白给也没人要。
幸运的是,每逢那两个月的假期,束缚我们的严格管制就会松弛下来。我们全家去海拔五六百米高的勒布鲁雷山度假。那里绣球花、乔木山茶、各种蕨类,还有许多别的植物乱七八糟地丛生在一起,就像一幅布莱斯丹的版画。一条河千回百转地流着,由此形成的水塘和瀑布随处可见。日落时分,蓝色的雾霭从高空降下来,仿佛棉絮一般无法触摸,顷刻间就把阴影投散开来。惠斯勒的油画中那迷人的银灰色,也正是这阴影的色泽。
当天空异常晴朗的时候,我们可以从勒布鲁雷的最高处远眺另一座山白白的山顶
—— “白雪峰”。十六岁的时候,我征得父母同意去白雪峰远足。
“啊!真白呀!这可真白呀!”我高声叫道。
“也发蓝哩,先生。”我身后的一个黑人说。
我定睛细看了一会儿,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道理:雪确实会发出蓝色的反光。“可是,尽管有蓝色的反光,为什么雪还会白得如此晶莹呢?”我心里嘀咕。多年以后,我看见一位洗涤细软衣物的女工正在漂清衣物,就问道:
“您为什么往泡衣物的水里添加上蓝剂呢?”
“这是为了让它们更白呀。”她回答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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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家里发现了一本外公留下来的画册,里面有很多法国军队官服的图片。这么多潇洒帅气的军装看得我兴奋不已。啊!要是哪一天我也能穿上这些漂亮的军装,那该有多美啊!
恰巧有一个星期天,我做完大弥撒从主教座堂里出来,看见几个军官;我不禁驻足惊叹:他们的制服比外公画册里所有的制服都更加光彩照人。我打听了一下,原来他们是海军的军医和药剂师。他们的军帽上绣着花纹,简直和将军的军帽相差无几;明媚的阳光照在他们背上,金灿灿的。两种军服大同小异:药剂师的领饰是绿色的,医生的领饰则是苋红的;另外,领子的丝绒质地也稍有不同。我看中了军医的制服,因为我发现金黄色配在苋红色上比配在绿色上更鲜艳夺目。
主意已定,我就对父亲宣布:“我想当海军军医!……”
“你还是先把学习成绩搞上去吧。” 父亲冷冷地说。
过了没多久,我们的文学老师雅猷老爹,一个雨果迷,给我们出了这样一道作文题:《古今作家滑稽手法运用之比较》。我记得这个问题在《〈克伦威尔〉序言》里讨论过。我把诗人翻出来照抄了一通,结果雅猷老师把我排在了……最后一名!—--
他这个“雨果份子”居然什么也没看出来。在雅猷老爹眼里,我的作文简直是荒谬头顶,不知所云。为了让全班同学见识见识我夸张到了什么程度,他把我的大作高声朗读了一遍,惹得全班哄堂大笑。我很恼火,差点把自己的剽窃行径抖出来,可又一想,觉得还是缄口为妙:中学毕业会考在即,雅猷老爹是老师,将会是监考官中的一个。
在留尼汪岛,业士文凭 (2) 在家长眼里有无限的魅力,对学生来说则意味着无限的恐怖。更糟糕的是,考试委员会的考官们有些是从法院请来的。不难想见,我们这些没见过阵仗的中学生一下子坐到了检察官、预审法官的面前,心里那个怕呀!我们与其说是中学生,还不如说是等待宣判的被告。有些科目我差得要命,历史和地理更是一问三不知;雪上加霜的是,这两门的考官正是以其严厉而令考生们丧胆的考试委员会主席 —— 检查官先生。只有奇迹才能救我的命,可奇迹居然真的发生了。就在检察官张口向我提问的节骨眼儿上,一名警察突然闯进考场,向检察官冲去。原来在市政府花园里一棵罗望子树最高的树杈上发现了一个上吊的印度人,一个 “自由工作者”
(奴隶制废除以后,岛上的黑人都晋升为选民,他们觉得以前的工作与新身份不配,就撒手不干了;于是有人从印度招募劳动力来补缺,这些印度人被称为“自由工作者”。我们这位自由工作者思乡心切,想出了这么一个下下策来终止合同。长话短说,这名警卫来向检察官报告自杀事件,还特别想知道他是否应该割断绳子……
检察官和警卫匆匆忙忙地去了,对我来说就是去了会考之路上的拦路虎。喜上加喜的是,接替他的考官正是中学的那位历史老师,我们家的老朋友。就这样,我的业士文凭到手了。
我终于可以去法国学医了。因为医生的处方通常都写得潦草难辨,我就马上开始练习写“蝇爬体”。可是这项准备工作根本没派上用场。父亲为了试验我,想出个主意:他把我带到医院里,让我亲眼目睹了一次手术。我一见血就差点儿没昏过去;我不得不绝望地承认:那令我垂涎三尺的饰带,那背后金灿灿的阳光,我都只能放弃了。
医学的大门对我关闭了;与家人商量后,我决定学法律。父亲为我选择了蒙彼利埃大学法律系:他认为我在遭遇北方的天气之前,最好先在法国南方见习见习。
译者注:
(1) 音译。原文为chouchoute。系何种植物不详。
(2) 即高中毕业文凭。